1.都安县澄江镇党委、政府和六柱村委员会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澄江镇党委、政府和六柱村委员会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中责任不到位、跟踪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敦促蓝某从快从简处理父亲后事,任由蓝某将父亲丧事往后延期,致使蓝某霞(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在料理父亲丧事期间持续密切接触多名村民,导致28人被集中隔离进行医学观察的严重后果。2月17日,经该县党委研究,决定对澄江镇党委书记韦念,澄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晓宇予以诫勉谈话;对澄江镇综治统战委员、副镇长、六柱村村级防控工作组组长蓝必烈,自治县粮食局粮油保管员、六柱村驻村工作队员韩德保,六柱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蓝松,六柱村民委副主任蓝天晓、蓝克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对澄江镇组织干事、六柱村驻村工作队员韦禹含予以政务立案调查。
2.都安县澄江镇红渡村党委书记、村民委主任韦照林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风不实问题。澄江镇红渡村委在落实自治县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决策部署时,不认真负责,在落实网络化管理和地毯式排查工作时存在打折扣现象,没有真正做到逐村屯、逐户、逐人的排查登记,疫情防控工作存在漏洞。尤其是澄江镇红渡村党委书记、村民委主任韦照林,在疫情防控期间对自己负责重点管控的对象(黄某皓)情况掌握不清楚、管控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2月16日,自治县纪委对韦照林予以党纪立案审查。(都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