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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及时为被错告的防控一线干部澄清正名

作者: 时间:2020-02-22 点击数:

        “群众实名举报都安县高岭镇定福村委某干部,在防疫工作中不作为、贪污口罩问题,我们收到举报后,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进行核查,经查,信访举报问题不属实,现予以公开澄清。”

 

  “群众举报宾阳县大桥镇三王村委某副主任,在疫情防控期间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告其女儿从武汉回来的事实,且该副主任未让其家人居家隔离的问题。经核查,该举报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予以澄清。”

 

  近日,广西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为多位被错告的防控一线干部澄清正名,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投身防控一线的事例,在社会上引起了关注。

 

  疫情发生以来,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主动担当,在加强疫情防控监督和做好纪检监察系统自身防控的同时,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积极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工作办法(试行)》,加快对举报反映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处置,及时对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正名,让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党员干部吃下“定心丸”,放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让错告诬告没有市场,凝聚起满满的正能量,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及时给受到错告的防控一线干部澄清正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积极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工作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还结合本地防控工作实际,出台了有关制度规定,用制度来规范、强化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如百色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的问责行为,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要及时澄清正名,使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作为、担当实干、履职尽责。北海市海城区纪委监委出台《海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疫防控工作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明确了九类适用容错的情形,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轻装上阵投身防控一线。

 

  河池市各级纪委监委对有关疫情防控的信访举报件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在接到东兰县三石镇巴王村村委副主任张清宇疫情防控期间在村头小卖部赌博的问题举报后,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派出调查组,连续三天实地蹲点暗访、走访驻村干部、村委干部,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经过认真核查,调查组了解到,张清宇没有参与任何赌博,而是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还动员群众种植花椒,发展产业。针对这一举报失实问题,纪检监察机关马上召开会议,进行澄清正名。像张清宇一样,河池市各级纪委监委近日共为5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这些干部都激动地说,纪委监委及时澄清正名,让他们感受到了组织的信任和厚爱,他们将把这份信任和厚爱,化为带领群众投入疫情防控和发展生产的动力。

 

  “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对防控一线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要及时澄清正名,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全力作为,促进形成凝心聚力、上下一心、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局面。”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林贵宏、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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