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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中共河池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组织、党员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提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协助学校党委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的组织领导,提醒、监督和推动学校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3.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建立纪委“再监督”工作机制。

4.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

5.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纪律审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

6.坚持正风肃纪,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坚决反对“四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7.坚持依纪依法惩治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案件。

8.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洁教育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9.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推进学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10.受理学校党组织、党员、群众在党的纪律和党风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和建议;保障党员的权利。

11.督促、指导二级纪委开展党的纪律检查、监督工作。

12.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池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职责

监督检查党组织、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纪党规、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监督检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学校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政风政纪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等工作,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对学校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工作进行监督,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监察;承办、督办或组织协调学校及所属单位、部门有关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受理党员违反党纪或监察对象违反政纪问题的信访举报、控告和申诉;负责文件管理、公文印发、印章管理、机要、统计、档案工作和网站建设等;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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