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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1年清明、“三月三”、“五一”、 端午等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02 点击数:

      

2021年清明、“三月三”、“五一”、端午等节假日将接踵而至,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确保节日更清明、生命更安全、身体更健康,现就加强2021年清明、“三月三”、“五一”、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学习教育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廉洁自律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宣传廉洁自律和疫情防控纪律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学习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公开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纪律的典型案例通报,教育引导他们切实增强纪律意识,不断强化廉洁自律和疫情防控不松懈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带头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带头转作风、纠“四风”,带头移风易俗,营造清廉过节、勤俭过节、文明过节、安全过节氛围。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抓严管、真抓真管、敢抓敢管,把过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疫情防控的重要节点来抓,强化教育监督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争做文明新风的引领者,坚决防范和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好“头雁效应”。各级领导干部要落实好“一岗双责”,认真抓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疫情防控工作。

三、严明纪律要求,强化纪律红线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要求,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远离纪律红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节日期间,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接受宴请;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使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娱乐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隐蔽场所吃喝玩乐;严禁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纵酒、酗酒;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同乡会、同学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活动;严禁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等;严禁搞攀比、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风气;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公祭等群体性聚集活动;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组织或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四、坚持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和二级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对节日期间高发、易发的“四风”和师德师风问题监督检查的力度,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严惩戒,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持续释放传导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强烈信号。对在节日期间顶风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查快办,并予以及时通报曝光,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举报电话:0778-3143700

举报邮箱:hcxyjjs@hcnu.edu.cn



                               中共河池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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