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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汇编(第四期)

作者: 时间:2022-09-08 点击数:


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


师德师风篇


2022年第4 总第4期)


中共河池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95


编者按:为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学校纪委结合学校实际,特别选录了一批违反师德师风典型案例,供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学习警示,以助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更加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发生。

 

一、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1.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魏某某在承担涉密项目中无视保密工作纪律问题。魏某某系某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2013年7月,参与了某项机密级国家安全重大基础项目的研究工作,并且是其中一个子课题的项目负责人。在承担项目之初,学校组织了专门的科研项目保密管理专题培训,一再强调涉密内容严禁上网。然而,魏某某却无视保密工作纪律要求,在连接互联网的个人电脑上撰写涉密论文,更为严重的是通过电子邮件将机密级课题协议书及自己撰写的涉密论文提纲发送给其他合作单位。该邮件被国家有关部门截获后,立即通知了该学校。学校在对魏某某调查结束后,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取消其五年内承担涉密项目的资格,并责令其在实验室职工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负有领导责任的实验室负责人高某也作出了书面检查。

2.某高校教师贵某某对课堂上学生发生斗殴冲突不管不顾,充当“看客”问题。2013年6月,某高校大二年级一班级在《现当代文学》课堂上,两名学生因互相开玩笑而发生语言冲突,并随后发展为肢体冲突,双方大打出手。授课教师贵某某,选择站在三尺讲台上充当“看客”,并未加以制止,一名学生被另一名学生殴打倒地,贵某某也不管不顾,继续进行自己的教学直至下课。下课后,其他学生拨打了救护电话,然而倒地学生因出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事情发生后,当地教育部门高度重视,贵某某也因此被冠以“贵不管”的称呼。6月27日,参与斗殴的学生、学校及涉事教师贵某某就此事达成了协议。根据这份协议,由参与打斗的学生、授课教师贵某某和学校承担赔偿费用共40.5万元,学校给予贵某某开除的处分。

3.某高校音乐学院潘某以学校名义私自开设培训班问题。2017年3月,某高校音乐学院潘某以学校名义在外开设培训班的事件在该校贴吧引起广大网友讨论。潘某寒假期间,在学院不知情的情况下招募了多名中学音乐教师,共同以某高校音乐学院的名义开设了声乐补习班,并到当地多所中学进行宣传。潘某的培训班一共招收了100余名学生,每名学生缴费2000-3000元不等,培训地点位于该校附近的一座写字楼内。培训活动进行了一周,部分学生家长对潘某补习班的授课效果不太满意,便电话联系了该校音乐学院工作人员。音乐学院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并回复学院没有开办相关补习班,学院向学校汇报了相关情况,学校对潘某展开调查,后学校官方通报,潘某的行为已经涉嫌以学校名义私自开办培训班,责令其停止该行为,并给予潘某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专业技术等级由九级降至为十级,扣发当年岗位津贴。

4.湖南文理学院教师刘某某私自收取并侵占学生费用问题。湖南文理学院教师刘某某,利用担任文史与法学学院学工办副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等的便利,通过支付宝和微信转账方式,私自收取并侵占该校学生学杂费和班费共计77万余元。学校将刘某某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刘某某执行刑事拘留。学校给予刘某某开除党籍、免职等处分,根据司法机关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的处理结论,依法依规给予进一步处理。

5.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处工作人员郭多夫套取勤工俭学资金问题。2014年底至2016年10月,郭多夫与其下属张春喜(临时工)利用管理学校北校区宿管站勤工俭学工作的便利,通过虚列造表的方式套取勤工俭学资金14880元,其中7650元用于支付未造表但实际顶岗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劳务费,7130元被郭多夫和张春喜私分,郭多夫分得3450元,张春喜分得3680元。郭多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6.哈尔滨华德学院教师杨俊杰私收学生赞助费违纪问题。杨俊杰在担任艺术与传媒学院副院长期间,违规向该院三个年级965名学生每人收取10元学校第七届田径运动会赞助费,共计9560元,私自保管并违规报账,查证时尚有2601.2元未上交。杨俊杰受到记过处分,留岗查看,扣发学期业绩奖学金。

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7.湘潭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师成然违反政治纪律问题。2017年以来,成然在《好好生活:观念与方式》和《媒介与政治》等两门全校公共选修课的授课中,插播引用国外媒体大量不实资料图片和报道,发表了一系列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曲解党和国家政策、诋毁英雄模范人物等不当和错误言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在学生中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成然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工资等级由专技10级降低至专技12级的处分。

8.重庆师范大学副教授(五级)唐云在课堂上发表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问题。重庆师范大学副教授(五级)唐云,在2019年2月25日上午《鲁迅研究》课程教学中,发表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违反政治纪律,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在师生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3月20日,重庆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报请重庆市教委撒销唐云教师资格;给予唐云降低岗位等级行政处分,将其岗位等级从专业技术五级岗降至专业技术七级岗,2019年5月20日起被调往图书馆工作。

9.北京某大学理学院数学系教师许某在课堂上发表不当言论问题。2017年9月18日,北京某大学理学院数学系教师许某在讲授《概率论》课程中,将日本民族和中华民族进行不恰当对比,在课堂上宣扬“种族歧视”,称“中华民族是劣等民族”,“除日本以外所有亚裔都是劣等民族”,宣泄个人不满。许某发表不当言论的当天是9月18日,正是九一八事变纪念日。课程结束后,许某的言论被学生举报并通过微信群、微博等社交平台曝光,造成较恶劣的社会影响,班级内学生也向学校校长写了关于许某不当言论的举报信。9月19日,北京某大学表示,学校对许某发表错误言论事件高度重视,正在进行调查。2018年4月,北京某大学将许某的错误言论定性为教学事故,在教学过程中借题发挥,宣泄个人不满,造成消极影响,背离教学大纲,教学内容错误,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10.海南大学人文传播学院王小妮在个人微博发表不当言论问题。王小妮,2005年在海南大学人文传播学院任教,2012年退休。曾出版过多部诗歌、随笔、小说,有“朦胧诗人”之称,在业界小有名气。2020年4月29日,有网友爆料称海南大学退休教授王小妮曾于2011年至2014年期间在其个人微博上多次发表不当言论,引发热议。据网友提供的王小妮微博截图显示,王小妮长期在自己的微博平台发布并转发多条台独、港独言论,不仅将台湾描述为“国家”,还讽刺党和国家领导人,讽刺中国政治,将学习雷锋内容描述为“荒诞的戏剧素材”,将网络作为发泄自己心中不满的地方。2020年4月30日,海南大学官方微博发布声明:“针对网友反映我校退休教师王小妮个人微博发表不当言论的问题,学校已经成立专项工作组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

三、参赌、酒驾,散布封建迷信、淫秽内容,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行为

11.湖南文理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学工办副主任廖力赌博问题。2017年6月14日,廖力利用鲨鱼赌博机进行赌博,被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反扒大队当场查获,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除收缴其赌资外,并对其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廖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南华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章求才等人酒驾问题。2017年1月19日,章求才酒后驾驶,被衡阳市交通警察支队石鼓区大队给予罚款20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7年1月11日,工会文体干事雷永志酒后驾驶,被衡阳市交通警察支队特勤大队给予罚款10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7年2月21日,电气工程学院自动化教研室教师洪镇南酒后驾驶,被衡阳县交警大队给予罚款10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章求才、雷永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洪镇南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3.某高校教师南某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内容问题。南某曾是某高校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2018年10月,因涉嫌传播淫秽色情内容而被公安机关逮捕。2018年10月,一网站的聊天室里有人反复发出激情表演的信息,引起了当地警方的注意。据办案民警介绍,这个网站有“广告房”和“贵宾房”,前者是免费的诱惑表演,后者需要付费进入。在所谓的“贵宾房”中,每晚10时到12时就有所谓的“真人秀”,其实就是淫秽色情表演。随后,公安机关组织人员对该网站进行调查,发现这是一个有组织的犯罪团伙,涉案地分布于北京、天津、河北、广西、内蒙古等多地,南某仅是犯罪团伙当中的一员。10月29日,多地警方联合行动,共同抓捕了该犯罪团伙的全部成员,其中就包括南某。南某因涉嫌组织淫秽表演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时也被所在学校开除。

14.某高校信息工程学院教师周某某浏览国外网站,翻译传播宗教类非法出版物问题。周某某为某高校信息工程学院教师,由于刚参加工作,喜欢追求新潮,平时经常通过“翻墙软件”,浏览国外一些网站。在一次浏览国外网站的过程中,周某某无意当中看到了一些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周某某翻译了一些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并利用微博发布了相关内容。随后,周某某将自己的微博昵称告诉了几名学生,这几名学生又将周某某微博中的内容分别发给了自己的同学、家人和朋友。周某某一共在个人微博上上传了涉及宗教极端思想的博文共计221篇,这些内容传播速度非常快,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并且转发下载量达到500次以上,情节严重。周某某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所在学校给予周某某开除的处分。

四、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15.某高校历史学院教师乌某某违规在培训机构兼职问题。受疫情影响,某高校在2020年3月初,开启了线上教学工作。该校历史学院教师乌某某,在进行线上教学工作的同时,在校外某考研辅导培训机构兼职从事线上研究生复试指导培训工作。由于授课时间的冲突,乌某某多次违反学校教学规定,在没有申请审批的情况下,私自调停课程;除此之外,乌某某在线上教学工作中多次出现授课时间不足、迟到早退的情况。学校收到了关于乌某某在外私自兼职的举报信,约谈了乌某某。学校认定乌某某私自从事兼职兼薪工作,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属于敷衍教学行为,违反了学校师德行为规范,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2020年度考核评定其为不合格等次,从作出处分决定之日起24个月内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称评定、申报人才计划以及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

16.某高校教师申某某加入网店、微商行业问题。申某某自2016年进入某高校任专任教师以来,一直对自己的收入不太满意,经常向同事以及学生诉苦,认为自己读了20几年的书,每个月仅拿5000多元的工资,很难让自己过上体面的生活。一次老乡聚会,同为高校教师管某的一席话让他“茅塞顿开”:“只要你上课别出啥事故,考试别让学生挂科,课上得好与不好无所谓,有时间做一点副业。”不久之后,申某某寻找到了自己的“副业”,加入了网店、微商行业。申某某不仅在课余时间打理自己的网店,在课堂上也经常给自己的网店做广告;不仅让学生加入自己的购物群,还让学生采用虚假购买店铺商品的方式帮助其刷好评,甚至还以勤工助学的名义让学生帮其管理店铺,严重影响了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有关学生向学校举报了申某某的行为,随后,学校对申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申某某停止在课堂上从事无关教学的行为,并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17.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亚,国际商学院原院长汤谷良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2009年1月至2014年12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刘亚在6家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取酬126.6万元。刘亚在经济实体中的兼职情况,未向组织报告,兼职取酬未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申报,严重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和组织纪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原院长汤谷良在担任院长期间,先后在4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兼职取酬合计人民币152.9万元、港币120万元。汤谷良虽向学校报告了兼职,但隐瞒了取酬问题,还多次持因私护照出国执行公务,擅自延长出访时间和更改行程路线,在科研经费中报销其妻子、女儿往返美国机票费用,严重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和外事工作纪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书记王玲、校长施建军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发生的领导干部兼职取酬等问题未能有效制止并查处,导致学校发生的违规行为长期得不到纠正,造成不良影响负有领导责任。经教育部党组、北京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委员、副校长职务,追缴其违规兼职所得;分别给予王玲和施建军党内警告处分。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汤谷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追缴其违规兼职所得。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影响教育教学正常开展的行为

18.某高校教师齐某某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问题。齐某某为某高校教师,2015年6月份以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进入该校文学院工作,学院此时的教学秘书吴某某即将于7月份退休,由于涉及到新学期排课、本科生毕业等事宜,教学办公室需要一名年轻教师来承担部分工作,学院希望齐某某能够暂时兼任教学秘书。当学院工作人员告知齐某某此事时,齐某某当即表示自己不会从事教学秘书的工作。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与齐某某进行了谈话,齐某某表示自己是来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从事行政管理的工作,甚至还表示如果必须要担任的话,那自己只能离职。为此,学院教学秘书岗位出现了空缺,影响了学院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学院党政负责人对齐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19.某高校教师徐某编造虚假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问题。徐某为某高校教师,2019年3月,学校通知徐某5月份需到北京进行一个月的学习工作,徐某表示同意。但在外出学习前期,徐某临时告知学校,自己身体不适,不能进行外出学习的任务。学校向徐某明确表示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徐某仍拒绝该项工作,并表示:如果在外出学习时,自己突发疾病,谁能担起这个责任?学校只能重新安排其他老师外出。事后,学校向徐某所在学院了解了情况并与徐某进行了谈话,得知徐某身体并没有问题,只是由于有一项课题即将结题,徐某认为外出学习会浪费自己的时间。徐某拒绝学校工作安排的行为,对学校的声誉和形象都造成了负面影响。在学校对其调查结束后,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六、在教学工作中备课不认真、论文指导敷衍塞责、实验与实践指导不负责任等,导致授课出现知识性错误、指导论文达不到要求和学生安全出现问题等不良后果的行为

20.北京某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实验室使用不当,导致发生爆炸事故问题。2018年12月26日,北京某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实验室发生爆炸燃烧事故,造成3人死亡。北京市政府随即成立事故调查组,经查,该起事故直接原因为:实验室工作人员在使用搅拌机对镁粉和磷酸搅拌、反应过程中,料斗内产生的氢气被搅拌机转轴处金属摩擦、碰撞产生的火花点燃爆炸,继而引发镁粉粉尘云爆炸,爆炸引起周边镁粉和其他可燃物燃烧,造成现场3名学生烧死。事故调查组同时认定,北京某大学有关人员违规开展试验、冒险作业;违规购买、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对实验室和科研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依据事故调查的结论,公安机关对事发科研项目负责人李某某和事发实验室管理人员张某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21.某高校旅游学院辅导员左某备课不认真致使课堂教学无法正常进行问题。某高校旅游学院辅导员左某,长期为该学院全体本科生讲授《形势与政策》与《职业生涯规划》课程。据相关学生反映,左某认为这两门课程根本没什么用,是“送分课”,所以他从不备课,每次上课前都让班委帮他在网上寻找一些时政热点,拼凑成一个PPT,或者直接从百度文库下载一个PPT进行讲授。在课堂上,左某只是一字不差从头到尾念一遍PPT,从来不进行讲解,也从来没有课堂互动;面对少数同学的提问,左某也直接置之不理。甚至左某有一次在课堂上PPT念的过快,90分钟的课程,只用了45分钟便全部讲完了,导致接下来的45分钟没有了讲授内容,左某索性将之前讲授完的PPT重新念了一遍,引起了该院学生的强烈不满并将其举报到学校。学校得知此消息后,给予左某行政警告的处分,并调离辅导员工作岗位。

七、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行为

22.南京大学教师梁莹学术不端问题。南京大学教师梁莹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违反学术规范,研究生在读期间抄袭、重复发表多篇论文,使用抄袭的论文作为自己的成果,在职称申报中弄虚作假。学校党委(行政)对梁莹作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调离教学科研岗位、终止或退出有关人才项目的处分,按程序撤销其教师资格,同时追究学校有关院系、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

23.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副院长雷艳云学术不端问题。2016年8月,雷艳云在Journal of New Materials for Electrochemical System杂志第三期发表题为“Application of Electrochemical Immuno-sensor Based on Ketamine Hydrochloride for the Detection of Sports Illlicit Drugs”的论文,该论文与江苏大学硕士研究生陈某毕业论文存在部分内容雷同现象,构成学术不端行为。雷艳云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并撤销其教授职称,免去副院长职务。

24.天津某大学建筑学院教师戴某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的抄袭剽窃问题。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调查核实,天津某大学建筑学院教师戴某在其2018年申报的基金项目“近现代建筑遗产记录信息化技术及其保护再利用研究”申请书中,抄袭剽窃了其在2014年评审过的某大学教师获资助基金项目“南京民国建筑修缮BIM模型实例库的构建及其数据挖掘与知识发现研究”申请书的内容。经监督委员会五届三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19年第六次委务会议决定取消戴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取消戴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议、评审资格7年并给予其通报批评。

25.上海海事大学教师姜某某在发表的文章中抄袭他人成果问题。上海海事大学教师姜某某在发表的文章中抄袭他人成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停止两年内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取消两年内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26.天津大学机械学院党委委员、纪检委员、教师李林安违规套取科研经费问题。2017年1月从横向科研经费中为课题组9名硕士研究生每人多发补助500元,要求学生交回多发的500元用于课题组40余人聚餐。2017年3月,李林安在学校纪委与其谈话了解上述情况时,未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李林安受到党纪处分;责令退缴违规套取费用。

八、在管理与服务工作中态度不好、不作为,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27.某大学招生办教职工李某某在招生录取工作中态度恶劣问题。2019年7月正值高考录取关键时期,某大学招生办教职工李某某,在面对学生打电话咨询有关学校录取事宜时,态度恶劣,言语粗鲁,对于学生所提出的有关问题,不能及时给出较为准确的回复。当学生问到关于该校住宿等详细情况时,李某某直截了当地说:“你是来读书还是来度假?你当你自己是什么人?你要是觉得我们住宿条件差,你还是在家里上大学吧!”在考生进行第二次询问时,李某某匆匆敷衍几句,便挂断了电话。当地媒体得知这一情况后,电话联系了李某某,李某某表示:“每天有几百个考生进行电话询问,难道我还要一条一条解释给他们吗?我不得累死在工作岗位上吗?”在学校了解情况后,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李某某调离现工作岗位,停职检查的处理。

28.某高校辅导员张某某在管理与服务学生工作中不作为问题。某高校张某某作为一名大四年级的辅导员,未按学校要求为毕业生班级召开考研交流大会和就业前景分析会议,也没有及时将学校有关毕业生的安排和相关文件下发到年级群中。有同学进行询问时,张某某说:“开了你们也不听,开也是浪费大家的时间,还不如不开!你们听吗?”而且张某某在学生的学籍、入党、团申请书等文件的管理工作中不负责,造成部分文件丢失,导致该班部分学生毕业推迟。该学校了解到学生反映的相关情况后,认定张某某作为辅导员,没有尽到应具有的管理责任、服务责任和育人责任。在学校对张某某的情况调查结束后,给予其行政警告的处分,并调离辅导员岗位工作。

九、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的行为

29. 某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林某某私自任教于校外研究生入学考试辅导机构,泄露考研真题问题。林某某为某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常年受学院委托参与学校研究生入学考试中《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专业课考试命题工作。林某某自2016年起,暑期集中在当地某考研辅导机构担任授课教师,起初仅教授公共课政治的内容。2018年暑期培训结束后,该培训机构负责人找到林某某,向其说明了今年报考林某某所在学校的学生人数很多,并且多名学生专业课考试中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希望林某某能够开设小班教学,集中给这些学生进行辅导,承诺给予林某某较为优厚的待遇。林某某答应了该负责人的要求,在小班教学串讲知识点的过程中,将2019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真题泄露。事发后,学校取消了林某某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资格,取消其当年评奖评优资格,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30.某高校物理学院专任教师张某作为研究生入学考试出题人,考试前对朋友孩子进行辅导问题。李某为某高校物理学院专任教师,张某为该学院行政管理人员,二人平时私交不错。2016年,李某为该校研究生入学考试《普通物理学》科目的出题人。张某的一位高中同学吴某找到了张某,诉说了今年自己的孩子要报考张某所在学院的研究生,希望张某能够帮其联系一下专业课考试的命题老师。张某便找到了李某,李某认为自己平时和张某关系不错,给吴某的孩子进行一下辅导也没有什么问题,这样也算帮了张某一个忙。开考前的一周,张某带着吴某的孩子来到了李某的办公室,李某给吴某的孩子串讲了几个知识点,期间把自己命题的内容也包含了进去;结束后,吴某的孩子掏出了一个装有2000元人民币的信封,李某一开始表示了推辞,但吴某的孩子把信封扔下便离开,李某也就收下了。事发后,该校高度重视,对李某进行了调查,李某一开始较为抗拒,表示身边多名同事都有类似的行为,自己只不过是其中一员而已。学校取消了李某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资格,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专业技术等级由五级降至为七级。

31.湖南女子学院教师胡治宇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问题。胡治宇是该校2016年下学期《社会学》课程期末考试的出题老师。2017年1月9日(考试前一天),胡治宇向某女生泄露考试试题,导致该女生又将试题泄露给其他同学。2017年1月9日,胡治宇在其办公室对该女生实施了强制猥亵,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胡治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2.黑龙江大学教师李彦超补考评卷期间违纪问题。2019年3月25日至29日补考评卷期间,李彦超作为评卷教师,先后收取25名学生钱款,为学生提供补考试卷及标准答案通过补考,共计收费2.5万元。李彦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3.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师段丽华期末考试有偿补课问题。段丽华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前一周,给部分学生补课,收取学生补课费累计8800元。段丽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退还违纪所得。

十、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的行为

34.某高校辅导员陈某收受学生及学生家长礼金问题。某高校经济管理系辅导员陈某于2015年7月在该校读完硕士研究生后留校工作,9月份便负责经济管理系新生辅导员的工作。参加工作之初,有的家长找到陈某,希望陈某对其孩子进行照顾,并带来了一些土特产,陈某都表示了拒绝。但随着参加工作时间的推移,陈某也听闻了其他同事收受学生及学生家长礼金、茶叶、烟酒等物品的事情。2017年,在经济管理系选拔入党积极分子前夕,张某的家长找到陈某,希望陈某能够照顾自己的儿子,并将价值2000元的购物卡送给了陈某,陈某一开始表示了拒绝,但在张某的极力劝说下,陈某也就接受了购物卡。随后,张某的儿子也顺利当选了入党积极分子。自此至2019年7月,陈某在担任辅导员期间,先后收取8名学生及家长的购物卡、红包及礼品等共计16000元。学校接到举报后展开调查,经研究给予陈某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专业技术等级由十一级降至为十二级,违纪所得被收缴,并调离辅导员工作岗位。

35.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教师王海滨索要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4-5月份期间,王海滨通过微信给学生发送购物链接,向学生索要物品;收受学生礼品;接受学生宴请,合计金额4000余元。王海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去系副主任职务,撤销学院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荣誉称号,调离教师岗位。

十一、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行为

36.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教师李某某性骚扰学生问题。2019年5月31日,李某某通过微信对该校1名女学生进行言语骚扰,并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另一名女学生发生并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天津财经大学给予李某某开除党籍处分,予以辞退并解除其劳动合同,依法撤销教师资格;对李某某所在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并责成学院做出深刻检查。

37.某高校可再生能源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戴某性侵女同事、女学生问题。戴某曾任某学院院长,二级研究员。2019年3月10日,有网友反映称,“戴姓院长性侵女教师”,该女教师因性侵、怀孕导致重度抑郁症,多次自杀未遂,戴某还劝说该女教师接受流产手术。随后,又有网友晒出多张网聊截图,称戴某涉嫌性骚扰女学生,在聊天中戴某不仅对女学生进行言语挑逗,并且还发送多张自己隐私部位的照片。事发后,学院高度重视此事,发表声明表示学校于3月20日停止戴某院长工作。依据学校纪委前期核查情况,3月28日决定免去戴某可再生能源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职务,相关违纪问题由纪委依纪依规立案审查,严肃处理。

38.扬州大学教师华某某性骚扰学生问题。华某某以辅导毕业设计为由,约学生单独外出,在私家车内对学生有性骚扰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给予华某某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调离教师岗位,取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撤销所获荣誉称号、追回相关奖金,依法撤销教师资格。

39.郑州科技学院辅导员叶成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问题。郑州科技学院辅导员叶成婚后和某学生保持2年不正当性关系。学校党委(行政)决定对叶成作出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按程序撤销其教师资格。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取消郑州科技学院全年评优评先资格,并在教育系统点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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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长期以来,广大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作出了重大贡献。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以下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六、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七、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2. 2014年7月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为纠正教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学校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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