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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纪检监察网近期通报有关醉驾酒驾典型问题

作者: 时间:2022-04-28 点击数:



大化县通报2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7日

1.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所长唐奇锋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2月3日,唐奇锋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后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000元及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1月,唐奇锋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大化瑶族自治县百马乡下和村党支部党员易湘兵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2月28日,易湘兵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2021年5月7日,易湘兵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再次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易湘兵半年内两次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28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1月29日,易湘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大化县纪委监委)


东兰县通报2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6日

1.东兰县东兰镇水洞村党支部党员韦启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2月9日,韦启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从东兰县达汉路段往钢精厂方向行驶过程中,被交警查获,经现场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3月,韦启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东兰县三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黄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7年7月31日,黄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从东兰县隘洞镇往县城方向行驶至国道323线1333公里200米处时,被交警当场查获,经现场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鉴于2020年8月25日黄平因违纪受党内警告处分,属二次违纪,2021年3月,黄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东兰县纪委监委)


金秀瑶族自治县通报3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6日11:47

1.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共和村古卜、牛角屯党支部党员陶勇醉驾问题。2021年4月17日17时许,陶勇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月17日,陶勇因犯危险驾驶罪被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22年1月12日,陶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金秀瑶族自治县审计局财政金融经贸审计股股长梁宇酒驾问题。2021年8月19日,梁宇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8月20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梁宇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扣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2月23日,梁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金秀瑶族自治县林业局防灾减灾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黄进贵酒驾问题。2021年7月29日21时许,黄进贵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8月2日,公安机关依法对黄进贵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扣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21日,黄进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金秀县纪委监委)


罗城县通报3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5日11:20

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卫生院公卫医师韦兴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11月23日,韦兴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一平路朝阳路口400米处,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2月28日,韦兴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五里香社区党总支部党员银冠龙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12月4日,银冠龙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罗城仫佬自治县东门镇朝阳路沿江路口50米处,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15日,银冠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五里香社区党总支部党员卢恺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10月24日,卢恺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桂平市蒙圩镇陶瓷城路口附近路段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15日,卢恺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罗城县纪委监委)


上林县通报1起醉酒驾驶机动车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4日18:36

上林县西燕镇覃浪小学原副校长、党支部党员覃文南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11月19日22时许,覃文南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S52上林连接线西燕上水滚庄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覃文南属醉酒驾驶机动车。覃文南曾于2020年4月因酒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此次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违反党纪受处分后又故意违纪。2022年2月24日,南宁市上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覃文南犯危险驾驶罪,拘役四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2022年3月,覃文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上林县纪委监委)


玉州区通报4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5日18:35

1.玉州区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李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8月12日,李维饮酒后驶机动车行驶至玉林市金港大道银丰桥路口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现场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11月,李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玉州区卫健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伟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9月17日,陈伟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大南路竹美桥沿江西路路口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现场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11月,陈伟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玉州区仁东镇中庞村党委书记、村委主任罗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3月20日,罗云饮酒后驶机动车行驶至G80线广昆高速公路玉林引线14公里处,被民警查获,经现场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11月,罗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玉州区原扶贫办的退休人员蒋垂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月19日,蒋垂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城站路万良路路口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现场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9月,蒋垂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玉林市玉州区纪委监委)


凤山县通报2起党员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4日16:53

1.凤山县凤城镇京里村党支部书记、主任韦文耀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3月27日,韦文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韦文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凤山县砦牙乡弄怀村党支部副书记罗国远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9月24日,罗国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罗国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凤山县纪委监委)


龙圩区通报2起党员酒驾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30日10:56

1.龙圩区大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党支部书记李裕祥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21年10月8日晚,李裕祥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国道207线3726公里10米处时,被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圩区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2022年3月16日,李裕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龙圩区大坡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干部周圣坚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21年11月26日晚,周圣坚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国道207线3726公里10米处时,被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圩区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2022年3月16日,周圣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梧州市龙圩区纪委监委)


江南区通报2起党员酒驾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刘芳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30日09:32

1.江南区玉芳红娘巾帼志愿者服务中心党支部党员周家胜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1月8日,周家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周家胜属于酒后驾驶,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10月,周家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南宁融创正和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主管刘展宏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1月21日,刘展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刘展宏属于酒后驾驶,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因其曾酒后驾驶于2020年9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本次属于再次违反交通法规行为,2021年11月,刘展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南宁市江南区福建园街道纪工委)


环江县通报2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9日18:08

1.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洛阳镇洛阳社区党总支部委员、洛阳社区卫生计生专干袁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4月3日,袁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金城江城区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袁希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1月19日,袁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广西江缘茧丝绸有限公司党支部党员韦贡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7月27日,韦贡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在S211省道52公里200米路段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韦贡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4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1月11日,韦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


上林县通报2起党员酒驾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8日18:44

1.上林县大丰镇云蒙村委原副支书、文书李坚华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1月26日,李坚华驾驶小型面包车行驶至上林县大丰镇龙湖市场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拦下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后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因李坚华属于受处分后又故意违纪,2022年1月,李坚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上林县三里镇云姚村党支部党员黄覃武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8月19日,黄覃武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500县道5公里1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后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1月,黄覃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林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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