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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作者: 时间:2019-10-24 点击数:

1.河池民族农业学校违规发放招生补贴的问题。2015年至2016年,河池民族农业学校违规以100元至300元的标准向推荐学生的教师发放招生补贴12.855万元。2019年6月,该校校长罗来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校长韦明兵受到政务警告处分,保卫科负责人张德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

2.凤山县人民医院超标准接待问题。2017年9月7日,凤山县人民医院在接待河池市人民医院调研组过程中违规上高档烟酒,超标准接待1048元;该医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4月,县人民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龙文、医院办公室主任廖克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超标准接待款已收缴。

3.都安瑶族自治县拉仁镇拉王村违规发放下队补助问题。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拉王村虚报会议误工补助4620元用于发放村干部下队补助。2019年7月,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蒙海熬、村委副主任梁素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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