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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州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作者: 时间:2019-10-24 点击数:

1、宜州区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韦李明违规收受他人礼金问题。韦李明在担任宜州市住建局局长期间,于2013年春节违规收受龙江新城房地产项目开发商广西华之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蓝某祖送给的红包礼金1万元;此外,韦李明还存在其他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9年7月,韦李明受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宜州区住房保障和房产事务所主任科员牙运良违规收受他人礼金问题。牙运良在担任宜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期间,于2013年春节违规收受龙江新城房地产项目开发商广西华之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蓝某祖、股东罗某国送给的红包共计人民币2万元。2019年6月,牙运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3、宜州区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与所有者权益股股长覃奎违规收受他人礼金问题。覃奎在担任宜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期间,于2013年春节违规收受龙江新城房地产项目开发商广西华之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蓝某祖送给的红包礼金1万元;此外,覃奎还存在其他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9年6月,覃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河池市宜州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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