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敦颐(1017—1073年),字茂叔,号濂溪,世称“濂溪先生”“周子”,是宋明理学开山鼻祖,北宋著名哲学家、文学家、教育家。
北宋大中祥符年(1016年),湘楚道州(今湖南道县)人周辅成考取进士,是年被委任为广西贺州桂岭县县令。第二年,即北宋天禧元年(1017年),周辅成县令的夫人郑氏在县衙中生下一儿,取名敦实,字茂叔,后因避宋英宗皇帝旧讳而改名敦颐。
周辅成为官开明勤勉,在桂岭掌政多年, 深得百姓拥戴。儿子周敦颐受家庭熏陶,常年耳濡目染,从小便喜爱读书,加之天资甚慧,过目成诵,在家乡桂岭颇有名气,人们都说他“志趣高远,博学力行,有古人之风”。周敦颐出生于桂岭荷塘边,整个童年和求学阶段都不曾离开荷塘,由此对莲花情有独钟。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在千古名篇《爱莲说》里,他笔下的莲花形象,是儒家历来提倡的无贪欲、不奢求、洁身自爱的“士君子”形象。家乡后人为纪念这位在贺州桂岭诞生的“爱莲者”,在桂岭立有“周子祠”。
周敦颐入仕后第一个官职是分宁主簿。有一个案子久决不下,他到任后,“一讯立辨”。这引起了当地人的惊异:“就算是老吏都做不到啊。”很快被推荐做南安军司理参军,即主管政法的军州级官员,他“为政精密,务尽道理”,因公正执法在南安军和政界获得很高的声誉。
当时,有一个犯人依法本不该判死刑,但周敦颐的顶头上司转运使王逵却要定其死罪。王逵为人严厉、武断,下属官员无人敢提出异议。但周敦颐却挺身而出,与王逵争辩。王逵不听,周敦颐当即扔下笏板回了家,打算辞官而去,说:“像这样还能做官吗?用杀人的做法来取悦于上级,我不做。”王逵明白了过来,囚犯得以幸免。后来,王逵还推荐他升官做郴县县令。
周敦颐一生大多任监察官,从事办案。他到桂阳、南昌任县令,富家大姓、黠吏恶少,闻其名声,为之收敛。他的官做得不大,但敢于说话,刚直不阿,在众口交攻的情况下,仍我行我素。连当时与包拯齐名的赵忭听了对他的谮言也一度误解,对他很严厉。但赵忭也是个正直的人,周敦颐当虔州通判时,赵忭正好为该州太守,认真地调查了周敦颐的所作所为后,大悟,拉着周敦颐说:“吾几失君矣,今而后乃知周茂叔也。”后来,赵忭推荐他当了广东转运判官(相当于现时的厅级纪检书记)。
周敦颐一生为官清廉,始终恪守着儒家君子的道德标准。北宋中叶吏治腐败、贪腐盛行,而周敦颐为官30余载,没有随波逐流、同流合污,始终按照自己提出的“明通公溥”“公于己者公于人”的原则办事,从不为自己谋求私利。他为官崇拙去巧,立诚立信,以廉判明断著名,一生辗转多地劳累奔波,却并不感觉苦;尽管铁面无私,堵住了一些官员谋私的途径,但他一生没有公敌,也无私仇,真正做到了“官清赢得梦魂安”。
据《周敦颐年谱》载:“先生素贫,初入京师,鬻其产以行”。《濂溪先生墓志铭》也有记载:至和元年(1054),周敦颐任江西洪州南昌知县,得了一场大病,同僚潘兴嗣去看望他,见他所有家中衣物,只能装满一个破箱,“钱不满百”。此时周敦颐已经为官10余年却家无余财,真可谓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熙宁三年(1070年),周敦颐任广南东路提点刑狱。在巡按端州时,他发现知州杜谘利用职权,滥采著名的“端溪砚石”,与民争利,百姓怨声载道。周敦颐上报朝廷,争得朝廷正式下令限制端州官员仅可取砚石二枚。禁令一出,贪风顿息,百姓欢呼雀跃。
周敦颐虽淡泊名利、安于清贫,但对待亲朋旧交却极讲道义,他的俸禄,常用以周济贫困的族人、朋友。到了晚年,他甚至连稀饭都喝不上,也无钱回归故里,只能定居九江庐山。
周敦颐不但廉洁为官,而且廉洁治家。他曾自诗云:“芋蔬可卒岁,绢布是衣食,饱暖大富贵,康宁无价金。”他崇信好义,“以名节自砥砺”,平生不慕钱财,爱谈至理,他认为“君子以道充为贵,身安为富”。
他经常告诫家人:钱财身外物,够用即可;房舍遮风雨,够住就行。正是周敦颐的清廉治家,从严教子,他教育的两个儿子都高中进士,长子官至司封郎中,次子为徵猷阁待制。
根据周敦颐治家思想总结出的《周氏家训》基本内容皆为弘扬清、正、和之精神,其中的“规行矩步”“立身厚道”“尊老爱幼”“出仕为宦,官清吏瘦;摄职从政,报国为民”等,皆体现了“爱莲”文化的精髓并教化了历代后人。周氏子孙一代代恪守周敦颐为子孙定下的规矩方圆,使后人中为民者“积德、行善、慈爱”;为官者“兴农事、重教化、救良民”。
《爱莲说》是周敦颐“胸怀洒落,如光风霁月”光彩一生的真实写照,成就了一段千年不朽的动人佳话。千年来,人们对《爱莲说》传唱不绝,是内心深处对美好精神世界的向往,对高尚品格的追求。如莲花般高贵的君子之风亘古弥新,业已成为一种道德流传、官德示范、文化延续,渗透到中华民族血脉里,香远益清,流芳百世,代代相传,烛照未来!(贺州市纪委监委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