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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通报四起乡村振兴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 时间:2024-01-10 点击数:

河池市通报四起乡村振兴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 来源:河池市纪委监委 2023-12-29 18:15:00

      一、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莫顺芳在稻渔生态种养项目验收中不认真履职问题。2020年5月,莫顺芳在验收罗城县某种养专业合作社实施的稻渔生态种养项目过程中工作流于形式,未全部实地验收,导致国家渔业油价补贴资金24.03万元被套取,莫顺芳对此负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10月,莫顺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粮油购销公司经理兼县粮食局直属粮库主任龙家明不正确履职问题。2021年,龙家明在担任环江县粮油购销公司经理、环江县粮食局直属粮库主任期间,公司和粮库共虚报收购农户订单粮数量635万余公斤、套取国家粮食稻谷补贴资金192万余元,龙家明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3年8月,龙家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凤山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股股长黄建甫在道路拓宽硬化工程项目验收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22年8月,黄建甫在凤山县长洲镇那拉村通村部道路拓宽硬化工程验收工作中,未实际参与验收就在验收单上签字,违反工作纪律。2023年9月,黄建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大化瑶族自治县人社局党建办原四级主任科员唐毓彪骗取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等问题。2010年2月至2021年3月,唐毓彪两次骗取国家购房补贴并将其违规获得的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转让给他人,共获利23.15万元。2022年12月,唐毓彪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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