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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 时间:2023-09-27 点击数:

河池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 来源:河池市纪委监委 2023-09-25 09:28:00 浏览次数:6338

    1.天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原四级调研员韦汉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8年,韦汉春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黄某、陈某某、莫某某送给的4.5万元红包和三件茅台金花茶酒、两件红酒、一件茅台酒、一件泸州老窖酒(礼品合理折价共计2.16万元)。韦汉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8月,韦汉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东兰县乡村振兴局原党组成员、东兰县乡村振兴外资项目发展中心原主任覃振杰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和娱乐服务安排问题。2023年2月6日,覃振杰在南宁市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某的宴请并到KTV进行娱乐活动。覃振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8月,覃振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凤山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凤山县寿之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韦锦界违规收受礼品及好处费问题。2017年1月至2021年9月,韦锦界利用担任凤山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便利,5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礼品及好处费25.4万元。韦锦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8月,韦锦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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