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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县通报2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

作者: 时间:2022-01-21 点击数:

     1.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卫站工作人员周扬规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6月23日,周扬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S211省道52公里800米处被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经检测,周扬规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1月22日,周扬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源镇温平村党支部党员欧凤鸾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6月25日,欧凤鸾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在G357线1726公里200米处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欧凤鸾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1月2日,欧凤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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