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巴马县第二初级中学违规使用公款为教职工缴纳通讯费、使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问题。2017年11月至2019年10月,巴马县第二初级中学违规使用公务经费为学校全体教师缴纳通讯费3.2万余元;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给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发放423张价值8万余元购物卡。2019年12月,该校校长黄甫荣、副校长李大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会计黄丽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工会主席黄尚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2.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陆定“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10月至2016年4月, 陆定在担任六寨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综治办主任期间,违规使用单位公务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36次,共计6239.07元。2019年10月,陆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