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犯了大错,给党组织抹黑了!归根结底还是自己利益熏心,抱有‘小贪不算腐败’的错误观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我忘记了自己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辜负了党组织和人民的信任!”在检讨书中,莫神鉴在字里行间袒露出自己的悔过之心。
2019年11月1日,南宁市马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典型的“蚂蚁搬家式”受贿案:南宁市马山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原站长莫神鉴在5年多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房地产项目开发商、施工方送给的钱款高达91次,共计24.04万元人民币,其中,一次收受最少的仅三四百元,受贿次数之多令人咂舌。
“蚂蚁搬家式”腐败,即贪腐者凭借手中权力,尽管每次受贿金额不大,但数年、多次持续地贪污受贿,这种现象也被形象地称之为“蚁贪”。随着时间推移,“蚁贪”极易逐渐演变成“巨贪”。
初入基层,尽职履责
1998年12月,莫神鉴刚开始工作,就成为了一名基层计生干部,从马山县古寨乡计生办统计员到马山县林圩镇计生办主任,他从全县计生工作做得最好的一个乡镇调到全区有名的计生难点乡镇,面对困难重重的计生工作和艰苦的乡镇条件,最初的莫神鉴并没有太多想法,就是想着要尽心尽责把本职工作做好,就这样一干就是7年。“我刚刚到这个乡镇的时候,连最基本的计生统计工作都很难开展,但还是尽自己所能去完成本职工作。”莫神鉴回忆起自己最开始在基层的工作和生活时说道。
正如莫神鉴说的,困难重重的工作没能让他退缩,极其艰苦的基层环境也没有撼动他的初心,然而在2007年调回县城工作后,莫神鉴的心态却悄然发生了改变。
“心态失衡”迷失自我
2007年11月,为更好的照顾家人,莫神鉴申请回到县城工作,开始担任马山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安监站)监督员,并于2015年至2019年期间分别任安监站科员、负责人、站长。回到县城接触了纷繁多彩的县城生活之后,一些县城里的朋友在家中做客时,时常开玩笑和他说:“你如今也是一个小领导了,怎么还穿的那么寒酸,家里的装修也那么简陋。”对比在乡镇犹如井底之蛙的日子,这让莫神鉴逐渐产生了一个解不开的心结:“为什么别人可以赚大钱发了财,而我却只能日复一日的辛苦工作。什么时候才能让自己和家人过上那种光鲜亮丽的日子?”
2015年1月,莫神鉴担任县安监站负责人,手中渐渐有了一定的权力,结识的朋友也越来越多,里面不乏许多身家优渥的私人老板。一开始,面对在吃喝宴请中一些老板的阿谀奉承,甚至暗示给他“好处费”让他在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时候“放一马”,莫神鉴还能坚守底线。可是,渐渐的看着这些低头哈腰求自己办事的老板,居然出入豪车,住洋房别墅,而自己的家庭收入却还在温饱线上挣扎,莫神鉴心里很不是滋味。正是在这样扭曲失衡的心态下,莫神鉴的理想信念开始动摇,从而渐渐忘记了自己刚踏上工作岗位时的初心。
“当时我手心都出了汗,攥着的红包被捏得皱巴巴的,还四处张望怕人发现,心想就这一点钱应该问题不大吧。”莫神鉴回忆第一次接受项目施工方贿赂的情景讲道。就这样,莫神鉴在忐忑不安中收下了第一个红包。从此,党纪国法、个人原则、职责初心被完全抛离脑后。
贪欲膨胀,堕成蚁贪
有了第一次收受贿赂之后,莫神鉴便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内心的贪欲。2014年至2016年,老板黄某先后送钱款36次、共计4.47万元以求莫神鉴在工程项目监督检查、验收环节予以“关照”;2015年至2018年间,莫神鉴在施工项目日常检查期间先后8次收受县里某项目施工方“好处费”3.5万元;2017年至2018年期间,莫神鉴6次收受某工程项目公司经理李某的钱款0.3万元......
“当时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一次就一千几百块,没人知道也没人会查我这种小人物。”正是因为抱有‘小贪不算腐败’的错误观念和侥幸心理,莫神鉴在扭曲的价值观和日益膨胀的贪欲驱使下,胆子也越来越大,逐渐地把收“红包”当成了自己理所应当的报酬,心安理得的接受一次又一次的贿赂,在短短5年之内,竞高达91次。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2018年10月,马山县纪委对相关企业反映的莫神鉴涉嫌滥用职权以获取个人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2019年4月,经市监委同意,马山县监察委对其采取留置措施,并于9月将其涉及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11月,马山县人民法院对莫神鉴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开庭审理,12月31日,马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莫神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我犯了大错,导致现在家庭破碎、妻离子散,老母亲在亲戚朋友面前也抬不起头了。”在忏悔时,醒悟后的莫神鉴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和懊悔,但一切为时已晚。最终,等待他的将是在铁窗下接受党纪国法的制裁。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莫神鉴案例是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典型“蚁贪”案例,这种每次收受金额并不高的“微腐败”,看似不起眼,但却不容小觑。“蚂蚁”虽小,但啃食的却是基层老百姓最直接的利益,蚕食的是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获得感,侵蚀的是党风、政风和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绝大多数微腐败的产生,大多因为基层党员干部抱着“小贪不算贪腐”的错误观念和“反腐败不会查小人物”的侥幸心理。因此,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更加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廉洁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底线,莫以恶小而为之,在党纪国法面前,老虎苍蝇皆是如此,只要踏过违纪违法高压线,必严惩之。面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蚂蚁搬家”式微腐败,也让监督执纪部门深刻意识到,正风肃纪,打虎拍蝇,我们不但要“打虎不留情”,而且还要“拍蝇无死角”,监督执纪要打通“最后一公里”,“抓大不放小”,腐败问题无论大小,一经发现,一查到底,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加大震慑力度,以求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让广大领导干部对党纪国法时刻保持敬畏之心,牢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意识。(南宁市纪委监委 梁熙 张其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