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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纪委召开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次专题学习会

作者: 时间:2018-11-02 点击数:

111日下午,学校纪委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组织学校纪委委员、各二级学院纪委书记、各二级学院党总支部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副书记、学校纪检监察干部召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次专题学习会。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罗之勇主持会议。

 学习会上,罗之勇利用自治区纪委监委《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查处违纪纪检监察干部典型案例汇编》中的典型案例,紧紧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案说纪,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他指出,案例中的纪检监察干部之所以违纪,其主要原因为:一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二是不敬畏权力,不守党纪国法;三是漠视纪律和规矩;四是党员意识淡薄;五是交友不慎;六是经不起金钱美色的诱惑;七是责任担当缺失。

他要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反面典型案例为警示,加强理论武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深刻认识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性,先学一步,学深一步,严守纪律和规矩,严格把握执纪的戒尺;强化责任担当,敢于监督,督促相关党组织全面掀起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热潮,严格监督有关党组织把管党治党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推进学校各项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专题学习会邀请我校纪委委员、法律顾问、历史与社会学院党总支部书记黄永明作“正确理解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关系,做合格纪检监察干部”的专题报告。他紧密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相似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差异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相辅相成等三个方面,深入解析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关系,阐明了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纪在法前、纪法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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